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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章:贡品

明嘉靖时期,山东东昌府有个叫陆书的举人,朝廷令他去青州府治下一个小县任县丞,那陆书还是个秀才的时候,家里特别穷,赶考的时候,曾借住土地庙,吃了几个村民供奉给土地的贡品,鲜梨,往后不曾还愿。

那陆书初到县衙,因其行事比较张扬,不受县衙其他公人典吏欢喜,又因怠慢公事,无所作为县令也不待见与他,近几日县衙有几桩要急的案件,被县令催的紧,陆书也曾被县令训斥,心中十分不快。

一日,陆书往县衙报道,还没进衙门口,被一个衣着破烂,杵个拐杖,拿着破碗的老者,一把抱住说道,终于找到了你。陆书一惊,一看竟是个叫花子,因近几日屡受知县相公责骂,陆书心中有气,十分愤怒,一把把老者推在地上怒斥道,哪来的老叫花子,竟冲撞本县丞。

那老叫花子在地上说道,好大的官威,你考举人前曾吃住我家,今天我就是问你要一顿饱饭,没想到你竟是个忘恩负义之人。那陆书自忖赶考时并没借住过别人家中,都是往哪便宜的客栈和庙宇,何来人家一说,便难得搭理这个老叫花子,喝来衙役,把那老叫花子赶出了大门。

老者叹气摇头离去。

过了两日,有人来衙门递了一张诉状,细数了陆书任职以来大吃大喝,半年下来,尽在一酒楼挂了不少银钱,店主多次催要无果,便告到了县衙,那知县相公本就不喜欢这个副手,便把这事添油加醋禀报了上去,正巧那时朝廷正严厉打击剥削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,就这样,陆书被剥脱公职和举人头衔,永不录用。

原来那天衙门门外的老乞丐便是土地公化身,本知道陆书有此一劫,不忍他大好前途被毁,前来搭救,并试一试陆书此人人品。没想到结果让土地公寒心。就这样,陆书做了一年的县丞,被剥脱公职和功名头衔,发还原籍,此生再无建树,郁郁寡欢。

陆书此人本不是十恶不赦之徒,只因心中不把民众放进心里,也不勤于公事,得此下场也是其咎由自取,人也要谨记落难时帮助自己的人,古人语,受人一饭之恩,也当涌泉相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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