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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第 14 章

中午,宽敞明亮的后厨一片忙碌景象。

锅与勺碰撞,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。

大家都忙得不可开交,采购员小张从后门拎着麻袋走进来。

咕噜噜噜噜——

半麻袋混着黑色泥土的土豆,被小张一股脑倒进一个巨大的铁盆里。

他指这那一满盆的脏土豆道:“那谁,新来的,赶紧过来把削土豆喽!”

很快,一道瘦削的身影,从水台那边走过来。

小张悄悄打量这个新来的小杂工。

白白嫩嫩的秀气模样,像个未涉世的学生。

眼睛黑润,仿佛是浸在水里的黑珍珠。

这么个清秀雅致的主儿,却一点不矫情也不娇气。

脏活累活干起来,比谁都要利索,人还特别的勤奋。

真是挺讨人喜欢的。

很快,小张看见他拿起一把小刀,弯腰坐在盆边的小木凳上。

修身的白色制服在他腰部,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,像一张蓄势待发的弓。

小张突然开始没话找话道:“这一盆土豆,你一个人能削的完吗?一会儿,可还有半大袋子呢啊!”

等了大概有三四秒这样子,小张听见他淡声回答:“…可以。”

那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,但,却很好听!

接下来,小张便被眼前的一幕震惊。

他可是头一回看见,竟然有人能把土豆削的这么快!

那刀转的,嗖嗖嗖,快的离谱!

三两下,便把一个大黑土豆处理的干干静静。

也就几分钟的时间,盆里的土豆,已经被削了小半。

“人才啊兄弟,你是从小削土豆长大的吗?”

小张目瞪口呆:“你这刀也太快了!我感觉…你可以去挑战下世界纪录了呢!”

小张这一嗓子喊得声音有些大,立刻引来周围人好奇的目光。

尤其是专门做切配工作的刘师傅,刘京。

刘京最擅长的就是切墩,他的刀功,就连主厨都自叹不如。

他听见有人夸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工,顿时忍不住放下刀,走去看看。

明燃微微皱眉,停下手里的工作,抬头不冷不热地瞥了小张一眼。

小张不知所措地挠挠头,尴尬笑了一下。

刘京身材高大,站在明燃面前,仿佛一座高山。

他粗声开口说道:“你削啊,怎么不削了呢?让我看看,你刀有多快。”

明燃把手上已经处理好的土豆扔进盆里,然后旁若无人地捡起一个拳头大小,布满坑洼的土豆。

他的动作与刚才并无二致,刀刃顺着土豆外皮,有条不紊的运转着。

刘京站在原地看了半分钟,然后嗤笑一声道:“嘿,就这水平啊?白让我兴奋一回!小张呀,你可真没见过世面呦!”

说完,刘京便背着手,摇头晃脑大摇大摆的走回去。

小张皱眉,刚要开口说话,却猛地对上明燃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。

那眼神,分明是在警告他——

给我闭嘴!

小张捂住嘴,一句话也不敢再多说。

一天的工作结束,明燃累得直不起腰,手腕又酸又涨。

收拾好厨房的卫生,明燃被经理叫去办公室。

经过几天的试用,经理对明燃很满意。

人勤快,做活还细致。虽说平时话少,不爱搭理人,但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。

他招人是干活,又不是为了唠嗑,话少点没毛病。

经理从抽屉里掏出一个棕色信封,递给明燃:“知道你生活困难,这是半个月的工资,你提前拿着。”

经理拍拍明燃的肩膀,顿时感觉这孩子真的太瘦,一把摸上去全是骨头。

经理想想自己家那个倒霉孩子,与明燃年龄相仿,却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,一点上进心也没有!

如此对比,经理恨铁不成钢地叹气。

——

金辉的员工宿舍,在一条全是老旧住宅楼的小街道。

坐公交要换两次车,耗时四十多分钟。

明燃累了一天,又晃晃悠悠站了一路,到小区楼下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。

刚巧遇见路口大超市甩卖三文鱼骨,便宜又新鲜,他便花钱买了一些。

他住在701,一间两室一厅的小居室,合住的舍友正是白天那个多嘴多舌的配送员小张。

咔哒一声,破破烂烂的门被推开。

小张正打着赤膊,在客厅溜达。

他原本十分放松惬意,看见明燃进屋,顿时拘谨起来。

小张嘿嘿一笑,热情搭话:“呦,才回来呀,吃了没?”

明燃脱掉外套,把鱼骨放在冰箱,然后才慢吞吞回答:“…没。”

他这样的态度,很容易让别人误解他性格不好,难相处。

但刚巧,小张是个神经大条,不说话就会憋死的人。所以两人合住以后,从没产生过矛盾。

但今天的削土豆事件后,一向神经大条的小张,竟然猛地察觉到——

他的新室友,更不爱搭理他了!

小张一边暗自沉思,一边偷偷摸摸观察明燃的举动。

只见明燃进屋,换了一身清爽的家居服。然后他走进厨房,从冰箱里拿出新买的三文鱼骨和一些蔬菜,准备做晚饭。

在小张心里,明燃是个很神秘的人。

这种神秘感,建立在两人第一次见面。

皮肤苍白的明燃,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。风尘仆仆,手上拎着一个纯黑色手提箱。

明明一句话都未曾说,明明看起来只是个模样稚嫩的青年,却蓦地让小张产生一丝紧张。

之后,在两人的相处中,。

因为明燃少言寡语不喜开口,使得这份神秘感越来越大。

突然,一阵浓郁的香气从厨房飘进客厅。

那味道极鲜,像一根细细的钩子,把小张肚子里的馋虫全都勾了起来。

他情不自禁的走去厨房,只看见灶台上炖着一锅奶白色的鱼骨汤。

“…吃?”明燃盛了两碗米饭,仰仰下巴问道。

小张吞了吞口水,使劲点头。

鱼骨汤上桌后,小张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大口,烫的他嗷嗷叫。

但紧接着,他便被那味道激动的说不出话。

这鱼骨汤的实在是太鲜美了!他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!

小张在金辉工作很长时间,吃过许多高级菜肴。但却万万比不上今天这碗,味道鲜美汤汁浓郁的鱼骨汤!

这水平,这味道。

小张自认为,连金辉主厨都不一定做的出。

明燃突然慢吞吞的开口:“以后,不要,乱说话。”

餐桌上那雪白汤散发着诱人香味,小张呆愣愣点头,然后突然猛地拍大腿——

果然,今天不是他眼花!

明燃就是故意放慢了速度!

餐后,蹭吃蹭喝的小张主动承担了收拾厨房的工作。

他现在对明燃这位深藏不露的“扫地僧”,十分崇拜!

明燃乐得清闲,去浴室简单冲个热水澡后,回房睡觉。

躺上床,一股浓浓的倦意袭来。

这些日子,他忙的像个不停旋转的陀螺,晚上几乎粘枕头就能睡着。

也多亏这份忙碌的工作,在人多喧闹的环境下“以毒攻毒”,明燃感觉他的病缓解许多。

人多时,他不像从前那般紧张胸闷气喘。

与人交流时,他也能说些短句,只是开口前要酝酿一小会儿。

这真是个好现象,明燃打了个哈欠。

只要他努力,总有一天会完全克服那些心理障碍。

想着想着,明燃抱着被子,晕晕乎乎陷入睡梦中。

——

某私立高中,课间,教室里一片喧闹。

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,穿着学校定制的制服,嬉笑着在教室和走廊里来回穿梭打闹。

林月生坐在最角落。

他那冷漠阴鸷的气质,与四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环境格格不入。

总有人朝这个方向,投来若有似无的眼神。

他们暗自打量这位神秘的转学生,但却没一个人敢靠近搭讪。

自上次,林月生把霍云嘉打的头破血流,霍启昌对他的态度便发生巨大变化。

称得上是翻天覆地。

霍启昌命仆人给他换了一间干净明亮的大卧室,并吩咐手下为他添置各种生活用品。

霍启昌为他安排学校,给他数不尽的零花钱。

甚至有时,霍启昌会带着林月生去那些谈生意的重要饭局。

当有外人问起时,霍启昌便吐着烟圈笑道:“家里老三,带他出来见见世面。”

因为霍启昌态度的变化,霍宅里的那些仆人也纷纷见风使舵地换了态度。

每每见到林月生,都会十分恭敬喊一声三少。

但,尽管面上卑微恭敬。

仆人们对林月生的身份,仍然心存怀疑。

如果霍启昌真的发自内心喜爱林月生,为什么不让林月生认祖归宗,改姓霍?

改一个姓对于霍家来说根本不麻烦,分分钟就能搞定。但霍启昌却迟迟没动作,甚至从来没提起过要给林月生改姓氏。

这是不是间接说明,霍启昌其实根本没把林月生当回事?

这疑问存在每个人的心中,但他们也只敢想一想。

谁也不敢大胆到,真的去怠慢林月生。

毕竟,未来究竟会怎样,都不知道。

就像几个月前,他们根本不会想到。

那个被囚-禁在杂物间,奄奄一息的小少年,竟然会在今天得到霍启昌的宠爱!

命运这东西,玄之又玄。

没人愿意当试验品,也没人敢去冒险。

兴许,在未来的某一天。

霍家的继承权,就会落在这位三少手中呢?

谁也不敢赌,所以大家都把怀疑放进肚子,面上永远是恭恭敬敬的。

喵呜,传来一声猫叫——

竟然有学生,把猫带进了教室!

那是一只花色漂亮的美国短尾,性格有些小傲娇。

因为不满被主人塞进狭窄的书包,所以它扑通一下跳起来。

力度太大,打翻了桌面上的水杯,滚烫的水花瞬间四处飞溅。

大片水花洒在林月生校服外套上,还有几滴热水,溅在林月生脸上。

聪明的小猫咪见自己闯了祸,立刻钻到主人怀里,探出一个小脑袋偷偷观察。

“对…对不起!”

宋晓云吓坏了,急忙抱着猫跑过去道歉。

但快要靠近林月生时,她又硬生生止住了脚步。

林月生长相俊美,但班上同学从不敢靠近。

尽管自他转学以来,没做过任何过分的事。但他周身散发的,凶狠犀利的气质,令所有人望而却步。

猛地望见林月生那幽冷的眼,宋晓云快被吓哭了。

她站在原地,进也不是退也不是。

接连说了很多句对不起,声音发颤,再也不敢去直视林月生。

“没关系。”

“啊……啊?!”

林月生瞥一眼宋晓云怀里的猫,冷不丁开口:“你的猫?”

宋晓云还没从惊吓中回过神,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?

转学生竟然主动和她搭话!!!

“是的是的,她叫露露,是个小女孩。”

宋晓云抱着猫撸了两把,然后歉意道:“我不是故意带露露来学校的,这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钻进我的书包,简直太淘气了!”

林月生对这些不感兴趣,他问:“它平时粘你吗?会不会总是自己偷偷跑出去…很久才回来?”

宋晓云嘻嘻一笑:“林同学,你是不是家里养了猫,所以想咨询我问题呀?没关系你随便问,我什么都知道。就当替我家露露,给你赔罪啦!”

宋晓云:“露露平时很粘我,也喜欢出去玩。但是它很快就会回家,因为露露知道,我在家里等着它嘛!”

林月生:“怎么做,才会让它粘人?”

宋晓云:“当然是要和猫猫培养感情!买它最喜欢的东西,时刻表达你对它的喜爱,让它知道你是最关心它,对它最好的人!这样它自然会把你当成最亲密的人,就会时刻粘着你啦!”

林月生:“哦。猫最喜欢什么?”

宋晓云摸摸下巴:“我家露露喜欢猫罐头和小鱼干,喜欢毛线球,喜欢我摸它下巴,还喜欢我抱它……我想,你家猫猫应该也会喜欢吧,猫猫们都喜欢的。”

林月生若有所思,似乎想起了什么。

他深深皱着眉,深邃的眼蒙上一层淡淡的雾,有些说不清的情绪在里翻涌:“有没有什么东西,是猫非常痴迷非常热爱的…要让他永远没有想走的念头…永远不会离开我,有没有这种东西?”

宋晓云诧异:“林同学,看来你家的猫很野啊!这我就没办法了,慢慢来吧,感情都是慢慢培养出来的。”

林月生没得到想要的答案,眼眸闪过失望。

宋晓云挠挠头:“不好意思,没帮到你。要不然……你试试猫薄荷?这个东西,只要是猫就无法抗拒的!”

铃铃铃——

上课铃响起,宋晓云回到自己座位,同桌暧昧的挤了挤她肩膀。

“哎,我刚才看见你和转学生聊天了哦!”

“收起你的八卦之魂,我们只是谈了一下猫咪而已!”

嘴上这么说,宋晓云却微微红了脸。

林月生转学不过一个星期,却因为那张英俊的脸,成了校园风云人物。

如果不是因为那“靠近者死”的气质,一定会有很多女孩子凑上来献殷勤。

作为第一个和林月生交谈的女生,宋晓云感到十分兴奋。

她偷偷扭头,看向角落。

心想,一个喜欢小动物的人,应该也是个很温柔的人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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